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将“阜新乾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提纯项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00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提纯项目
项目选址:辽宁省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孵化器内
建设内容:利用科技创新孵化器内现有厂房建设一条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精制生产线,年产1000吨邻甲酸甲酯苯磺酰胺精制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阜新乾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联系人: 姚工
联系方式:147 4146 52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报告编制单位:沈阳市益环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15940527269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提交方式: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2)提交途径:
①信函地址:阜新乾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②电子邮件地址:14774206@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XXX项目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 名
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 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阜新乾屹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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